定了!威海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有大变化 还有这三项调整

搜狐焦点威海站 2018-06-12 15: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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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公积金今日发布通知,2018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啦!同时还有,扩大公积金缴存范围、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简化部分提取手续三大调整,详情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现将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今日发布通知,2018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啦!同时还有,扩大公积金缴存范围、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简化部分提取手续三大调整,详情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现将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二)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较高限额调整为15586元,较低限额为191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较高不高于12%。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三、调整方式

(一)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的单位,登陆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www.whzfgjj.com)进行调整,具体规定详见《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管理规定》。

(二)未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的单位,仍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厅办理调整基数和比例的手续。

为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单位办事成本,减少窗口排队等候,有条件的单位应尽快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

四、有关调整要求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原则上一个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2018年度的基数和比例的调整工作截止9月30日。

(二)各缴存单位调整基数时应提供:

1.《威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汇缴清册》或到管理中心各服务厅拷贝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表》(单位盖章)一式二份;

2.单位所有人员2017年12月份发放的《工资明细表》,经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缴存基数后返回单位。网上申报的单位应于网上操作完成后10日内报送。

3.2018年新开户单位另需提供上月或当月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单据。

(三)为保证缴存职工基础数据的完整、准确,各缴存单位在调整基数和比例的同时,应对已在管理中心留存的单位基础信息和职工基础信息进行核对和更新。

(四)各缴存单位在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后一个月内,应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5日

此外,除了扩大公积金缴存范围,公积金还有这三项重大调整,分别是扩大缴存范围,调整提取政策、简化部分提取手续,详情如下:

一、扩大缴存范围

1.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纳入缴存范围,允许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凡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可按自愿的原则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上一年度月较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不得高于24%,不得低于10%。自主缴存者享有与其他缴存人员同等权利,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我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办理。

2.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二、调整部分提取政策

在原提取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三项提取政策。

1、支付租房提取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地产管理机构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购建房提取的,需在不动产权证或预售合同签发一年之内申请,对提供的购房发票或收款收据不再做年限要求;其中异地购房的,必须提供购房发票。购房发票经验明属实后方可办理提取。

3、取消重大疾病提取。

三、简化部分提取手续

在原提取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取消六项证明材料。

(一)各项提取业务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离退休提取不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三)支付房租提取不需提供租赁合同和缴费收据。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不需提供房地产管理机构出具的无房证明,其他区域仍需提供。

(四)农民工租房提取不需提供单位为职工出具的租房证明、租赁合同和缴费收据。

(五)下岗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提取不需提供失业证年审证明,有失业证,个人账户已封存即可办理。

(六)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本市户口离职回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不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个人账户已封存即可办理。

来源:威海市公积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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