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建筑出手了,威海经区开出了2021年首批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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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经区违规建筑开出了2021年的首批罚单,分别为威自然行处(经)字[2021] 001号、威自然行处(经)字[2021] 002号,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峰集团有限公司和威海迪尚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违法建筑进行行政处罚,具体详情如下: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峰集团有限公司在经区青岛路西、隆兴路南居然之家项目屋面,未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增建两处建筑增建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违法单位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其擅自改建属于严重情节,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对擅自增建的两处约4800平方米建筑予以没收。
威海迪尚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经区海滨路东、黄岛路南的迪尚悦海名居项目西侧人行出入口处,私自增建两处门卫房。建筑面积均为26.4平方米,合计52.8平方米,未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违法单位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其擅自增建属于严重情节,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对擅自增建的52.8平方米建筑按工程造价10%处于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叁佰玖拾贰元(¥7392)。
近年来,威海不断加大对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查处力度,依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程序违法的建筑,限期改正并罚款;对实体违法的建筑,由规划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决定书》,进行拆除。今年2月初,高新区就大规模拆除了高新区丹东路109号违法建筑,共计31处18000余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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