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威海20宗闲置土地公布,将进行如下处置

搜狐焦点威海站 2021-03-01 14: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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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2020年威海闲置土地18宗,其中高区10宗,环翠区8宗,详情如下: 土地闲置的原因大体分两类,一是企业自身原因,如企业开发策略调整,资金等原因。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和三角集团有限公司的闲置土地是企业自身原因。 二是政府原因,如涉及城市规划调整、国家政策影响等。威海雨润置业有限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2020年威海闲置土地20宗,其中高区12宗,环翠区8宗,详情如下:

土地闲置的原因大体分两类,一是企业自身原因,如企业开发策略调整,资金等原因。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和三角集团有限公司的闲置土地是企业自身原因。

二是政府原因,如涉及城市规划调整、国家政策影响等。威海雨润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明辰置业有限公司、威海火炬高技术产开发区盛德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多是因为地块内有水源保护地、公益林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规划方案或者无法开发。

什么情况的土地是闲置土地呢?

1、超过土地出让合同或者是划拨决定书约定好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但是还没有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2、已经开始动工,但是开发建设的用地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

3、第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闲置土地怎样处置呢?

威海市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理如下:

一、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闲置土地,以及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闲置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1. 有条件延长动工开发期限

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 调整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

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3. 安排临时使用

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4. 协议有偿收回

5. 置换土地等方式进行处置

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

二、其他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1.对未按期动工开发满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2.未按期动工开发满2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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