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以上的快看利好消息!荣成养老又将有大动作!

盛世地产公园壹号 2018-02-11 0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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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31下午2:3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栾波,市民政局福利科科长秦之江介绍了《威海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2018-01-31下午2:3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栾波,市民政局福利科科长秦之江介绍了《威海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去年,我市先后获批了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了《威海市居民养老保障服务条例》排名前列地方立法。

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发展目标

围绕满足老年人多样式、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以“把健康养老服务业培育成一个强大的服务产业”为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居家养老信息平台服务覆盖城乡;

政府为特殊困难群众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市;

日间照料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乡社区;

具备短期托养、上门服务、日间照料功能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60%以上的城市社区;

新建生活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民办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到90%以上;

各级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基本满足本地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入住需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的比例达5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家庭医生签约力争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

重点任务

居家养老:发展“互联网+”的居家康养模式,推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培育各类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社区养老:加快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社区医养结合发展模式。特别是加快建设以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上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培育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服务。2018年度,全市计划培育72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机构养老:探索“养中有医”“医中有养”“医养联动”模式,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中医药康养:推进中医与养老结合,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文化传播。

农村养老:推进“多镇一院”“中心敬老院”等敬老院建设模式,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新模式,发挥村集体作用,盘活农村闲置设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料服务。

产业发展:加快探索多业态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医养结合示范带动工程,支持老年用品用具研发生产。

政策扶持

规划约束:

各地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已建成或者在建的生活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属于国有资产,开发单位应当及时移交区(县级市)民政部门管理使用。

服务制度:

逐步完善特困老年人供养制度,建立政府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逐步探索建立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财政补贴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

融资支持:

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通过贷款贴息、小额贷款、上市融资以及抵质押贷款,拓展投融资渠道。

人才保障:

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优先扶持医疗护理类高职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管理专业,建设医养结合专业人员培训基地;

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在养老机构从事医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对待,对所取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并执行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的工资待遇。

资金扶持

在继续按《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规定对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给予扶持的基础上,对文件中规定的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机构运营、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运营不再给予市县级补助。

新增调整了三项补助政策,重点是加大对医养结合机构的扶持力度,建立一线养老护理员一次性补贴制度,全面实施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引导社会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 

土地供应:在现有土地划拨政策基础上,采取先租后让、地价优惠等方式,加大土地优惠供应力度。

税费优惠:对养老机构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免缴征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线(数字)电视一次性建设费(入网费)等行政性收费。

收益激励:放宽民非类养老机构资产管理政策,允许民非类养老机构出资者拥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并按不高于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的标准提取盈余收益。

审批服务:对涉老公益类社会组织降低登记门槛,实行直接登记;将养老机构审批、立项、建设、消防、环评等手续办理权限下放到县一级;实行养老机构自主定价。

居家养老服务举措 

加强政策扶持:支持社会力量发展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纳入家政服务业、扶持社会组织等政府政策扶持范围,同等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的意见》规定的小微企业优惠扶持政策。

提升居家养老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健全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信息平台为手段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推进专业化养老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加大资金补助力度,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日间照料设施转型发展,逐步由专业机构托管运营,完善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养老服务等功能。

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部分自理但分散居住的特困供养对象、低保老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建国前老党员,每人每月提供30-60小时居家养老服务。

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优先为有意愿的老年人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建设家庭医生实时在线签约系统,推广使用市民卡,促进居民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更新。

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举措 

优先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市级加大补助力度:对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型床位,市级按照每张床位54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对内设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的养老机构,市级给予5万元的开办补助;

对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专门养护病区,市级按照每张床位3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推动医养结合发展: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护理院和分支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提高基层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加快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增强老年人的支付能力,保障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2018年启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加大对失能老年人家庭的培训力度: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实行免费培训,提升护理水平。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推行学历教育:引导高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等专业人才。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所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

加强在职培训:推进分级分类培训,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全市养老护理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建立养老护理员一次性补贴制度: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且与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组织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的养老护理和管理人员,按照初级、中级、高级及以上等级,市级分别给予每人5000元、7000元、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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